郁南县建城镇地心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1工程名称:郁南县建城镇地心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项目二期。
2.2建设地点:云浮市郁南县建城镇地心村委地心自然村。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园建工程:东入口小桥拓宽,河堤路观景平台建设约775平方米,河堤路主路景观提升,村内巷道改造约7250平方米,四小园建设约20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约300平方米,建筑风貌改造约5处,新建垃圾收集点9个,文创标识及宣传广告提升等;(二) 绿化工程:路边及停车场周围绿化树约10 处;(三)装饰工程:地心村展示馆装饰工程约200平方米,地心村文化楼改造约20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改造约200平方米;(四)照明工程:壁灯约140盏; (五)市政工程:水泥压印长约2300米,吴子熹旧居改造,树池砌筑约11个,儿童游戏园一个,农家体验院一个,特色公园4个,球场建设约380平方米,文体广场建设约2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郁南县建城镇地心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精品村项目二期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图送审、配合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等后续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2)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图预算编制、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项目建议书》及初步设计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2.6承包方式:包施工图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预结算编制、包相关配合服务。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单位,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及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不限,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设计单位须具备“3.1资质要求”中第②点的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3.1资质要求”中第①点的资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须按云建通〔2021〕15号文和云建市[2021]18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建筑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并具备“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月度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其有效范围为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的,新登记备案的还没评级可不具备)。
3.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具备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3.6各项目负责人要求:
3.6.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以上资格。(联合体投标时,则须为联合体中设计方的人员)。(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3.6.2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具备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拟派施工项目管理班子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项目的投标,如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9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10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不得发生在处罚有效期内以下情况: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具备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特别提示:投标人如被查实有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无论在何地受到处罚,除其对本项目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外,其投标行为还须按“具备虚假投标材料”上报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退还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具备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12具备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九、投标人承诺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jyzx.yunfu.gov.cn/portal/)、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获取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答疑文件、修正文件(如有)发出即视作收到。
4.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1线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6 月0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线上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线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6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郁南分中心(地址:郁南县都城镇二环西路45号4楼副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5.4线下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相关后续信息将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8.1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下文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相关的防控工作文件及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工作指引》等相关通知严格执行。
8.2由于测温和登记通道排队人数可能较多,请各相关人员务必做好形势评估,建议提前半个小时以上到达现场。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时间不计入开标评标签到时间。
招标人:郁南县建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郁南县建城镇中山路41号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城西张屋村金山渝景三楼301房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人:潘先生 |
电话:0766-7878223 |
电话:0766-8868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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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督机构: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交易服务机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郁南分中心 |
地址:郁南县中山路58号 |
地址:郁南县都城镇二环西路45号4楼副楼 |
电话:0766-7593441 |
电话:0766-7316463 |
2022年 05 月 07 日
公告附件:/upfile/editor/file/202205070931711271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