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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鲲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2022-7-30
来源:未知
点击数:  4893        作者:未知
  • 云浮市云安区鲲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浮市云安区鲲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一期)已由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云安区发改社[2020] 39号、云安区发改社[2021] 8号、云安区发改社[2022] 2号、云安发改投审〔2022〕95号、云安区府办函【2022】1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云浮市云安区长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云安区和云浮新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云浮市云安区鲲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西江新城沿江片区XJE-07-01C号地块。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建一座图书行政综合楼,建筑面积6728.64㎡,主体建筑地上5层,建筑高度为23.10m;一座高中部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9334.27㎡,主体建筑地上6层,建筑高度为23.13m;一座看台,建筑面积699.1㎡,主体建筑地上2层,建筑高度为15.50m;一座门卫1(含开关房,)建筑面积为97.76㎡,主体建筑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8.50m;以及室外的市政道路、照明、给排水、电气、通信排管、消防、围墙、景墙、挡土墙、园建景观、景观电气、景观智能化及园林绿化工程等。

    2.4计划工期:工期要求 348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算(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按云浮市云安区鲲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一期)的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招标范围中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须是未被有关部门责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须按云建通〔2021〕15号文和云建市[2021]18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建筑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并提供“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月度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其有效范围为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的,新登记备案的还没评级可不提供)。

    3.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3.7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3.8 投标人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不得发生以下情况:①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围标串标,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骗取中标,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投标人如被查实有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除投标按无效处理外,其投标行为还须按“提供虚假投标材料”上报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不予退还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3.9 投标人提供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承诺书)。

    4.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jyzx.yunfu.gov.cn/portal/)、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答疑文件、修正文件(如有)等,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答疑文件、修正文件(如有)发出即视作收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8  19 9时30分,地点为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浮市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线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8  19 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线下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线上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相关后续信息将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注意事项

    根据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云公资办〔2017〕5号、〔201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试运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参与投标需于开标前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新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每天8:00-11:30,14:30-17:30,联系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66-8838690,QQ:624175059。

    7.1 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地址: https://jyzx.yunfu.gov.cn/portal/;

    7.2 投标保证金转入系统生成的子账号;

    7.3 系统环境要求:win7以上操作系统、360极速浏览器(版本12或以上,极速模式),具体操作请查看服务指南,有技术问题请致电0766-8819989,QQ:624175059:

    https://jyzx.yunfu.gov.cn/portal/detail?firstTab=04&category=Bszngl&id=467093769fc74aa3aafea7760193f2f0;

    7.4 投标单位需用单位的CA锁(或粤企签)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

    7.5 电子开标需要携带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现场,以应对解密失败情况;

    7.6 项目试运行采取线上与线下(纸质)并行的方式,交易结果以线下(纸质)为准。今后凡是采用试运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项目招标代理和投标单位需按相关要求制作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并成功上传至信息化平台,否则,由交易营运机构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报告,并将结果纳入云浮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7.7 参与电子投标,可能会出现未知的风险,存在的一切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8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出现的问题可在上班时间联系公告中载明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温馨提醒

    1、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下文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相关的防控工作文件及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等相关通知严格执行。

    2、由于测温和登记通道排队人数可能较多,请各相关人员务必做好形势评估,建议提前半个小时以上到达现场。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时间不计入开标评标签到时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浮市云安区长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鹰山路54号(区为纲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办公楼首屋)

    联系人:先生

    电话:0766-8612363

     

     

    监(管)督机构:云浮新区公共建设局

    地址: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云浮新区

    电话:0766-828816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城西张屋村金山渝景三楼301房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66-8868309

     

     

    交易服务机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浮市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0766-8838690

                                               2022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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